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18〕7号)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和市普法办《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工作安排,拟定于5月初对全市部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开展四期“劳动者法律大讲堂”人力资源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内容

  “劳动者法律大讲堂”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劳动者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推出的精品普法培训项目,是有关人力资源保障领域综合管理政策法规的知识普及。第一至四期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全年第一期:2018年5月3日(周四)

  全年第二期:2018年5月4日(周五)

  全年第三期:2018年5月7日(周一)

  全年第四期:2018年5月8日(周二)

  每期一天。每期安排如下:

  上午(9:30-11:40):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解读及案例分析,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主要内容和难点;劳动合同制度与员工关系管理;劳资纠纷的风险管控与争议处理等。

  下午(14:30-16:30):社会保险领域相关法律解读和实务操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主要内容和难点;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我市三层次医疗保险设计及待遇内容;工伤认定程序、工伤情形、工伤待遇和经典案例等;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劳动关系专员、社保专员、劳动者。因场地有限,每期参加培训人数为400人。

  三、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由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培训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一楼多功能厅。

  因工作日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交站点:深圳人才园、竹子林;地铁站点:地铁一号线竹子林站)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第一步扫描报名“法规培训”,选择参训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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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相应链接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含: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手机号码)——提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